Monday, November 16, 2015

元秋的酷刑

尊敬的蔣議員麗芸,在立法會上引述並認同「市民」意見,謂選舉投票時間太長︰

「我都收到市民投訴,時間太長喎,朝早七點半搞到夜晚十點半,直頭係酷刑。」

有市民覺得係酷刑,這是什麼市民?

蔣議員麗芸說,如此長時間,對市民、候選人、新聞傳媒人、政府工作人員、點票人員都是酷刑,應該違反了基本法28條不能對居民施行酷刑的條文。(港台

票站開放時間「長達十五小時」,市民不用排隊,投一票所花時間大概兩分鐘。

計你縮短一半票站開放時間,投一票所花時間大概還是兩分鐘。

酷刑?什麼邏輯?

記者覺得是酷刑?幾年才一次選舉,記者甘願捱更抵夜,捱最低工資,都會想目擊開票一刻,看看候選人與黨主席們喜怒哀樂崩潰面容,再說,記者都會輪班休息的。

政府工作人員覺得是酷刑?超時工作補足錢,無補水都有補假,兩級選舉,平均兩三年才一次,有幾酷?

究竟誰會覺得是酷刑?

想來想去,大概只有一兩種人︰操盤的人,和那些打幾千個電話催票的黨工,才叫痛苦,才叫酷刑。

明明一大朝早,手上鐵票,包括跳舞的大媽、飲茶的長者、蛇齋餅糉旅行團團友、一車一車栽種有道的票,都已入場一剔。操盤人知道,如果中午就停止投票,必勝無疑。

酷刑啊酷刑︰接下來那些該死的廢青開始爬起床,捱生捱死的打工仔星期日多睡一會後開始出動,愛山野逍遙的日落後開始回家……操盤人一定覺得很殘酷︰眼看入場投票的人個個不認識,勝算一點一滴下降,只覺時間過得太慢,巴不得投票時間立刻完結,票站快關門。

為了滿足阿爺的死命令,手上那些半哄半騙得來的選民電話,就是派上用場的時候,也苦了各位黨工,由朝到晚不停打,催票再催票,催埋家人的票,隔籬鄰舍姨媽姑爹的票,投票時間越長,電話就要不停繼續打,很辛苦的一天,酷刑。

願這些人的酷刑繼續,不能讓他們笑到最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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