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December 30, 2014

總有一種力量,讓亞視死唔斷氣




亞視瀕死,進入彌留狀態,沒有懷念,只有嘆息,嘆息一個幾乎沒有製作、幾乎沒有藝員、幾乎沒有收視、幾乎沒有口碑的電視台,竟能霸佔大氣電波多年,它的唯一貢獻,就是締造一個競爭真空期,扼殺創意,鞏固一台獨大。

弱勢台,本來包袱小。在新聞評論界,九三年亞視的《龍門陣》,開政論節目先河,捧紅了名嘴黃毓民與鄭經翰。然而,亞視歷史上的一鳴驚人,卻總是曇花一現,《龍門陣》只存在了一年,就因疑似政治壓力突然死亡,但名嘴風潮,移植到電台,總算開風氣之先。

劇集,《我和殭屍有個約會》傳頌至今,但最大的悲劇,正是經典只在昨天,《殭屍》重播無限loop

加上股權混亂、管理違規、公然誤導作假(說自己收視四六開),還自稱「香港良心」,這個幾乎腦幹死亡的電視台,卻霸佔寶貴的大氣電波。政府則遲遲不宣布不續牌。免費廣播牌照201511月底到期,按規定,應於到期前一年宣布是否續牌,正常限期已過,政府還在死拖。我們即管放長雙眼睇,行政會議與一男子如何詭辯,繼續留著這個活死人,假惺惺地「有條件續牌」。

一年將盡,有人問,這年有何傳媒大事?

大事,大概都看得清楚;我們就留意一下,那些無發生過的事。

免費電視行業,發生過甚麼事?也許,這年是無事發生、無足輕重的一年。

亞洲電視,繼續佔據大氣電波,天天徘徊生死,無人駕駛。

王維基的香港電視,則受諸多阻撓,只能在網絡電視苦苦掙扎。

說好了的新免費電視牌照,一年過去了,只聞樓梯響;Cablenow無心做,他們不能用大氣電波,根本計唔掂條數。

一切膠著,無事發生。但無事之事,卻影響深遠。

結果是甚麼?造就了香港免費電視的真空期,無綫電視享受零對手的盛宴,在大氣電波中獨領風騷,新出現的高清頻道,率先收割,J2台吸引年輕新觀眾,免費的24小時新聞台,攻陷大小茶餐廳與商場,在免費兼無對手情況下,塑造觀眾群的新慣性。

新競爭者出現,將是幾年之後。電視一哥,穩坐江山。

總有一股神奇力量,要亞視死唔斷氣。攬住寶貴的大氣電波,苟延殘喘,死不放手,來回地獄又折返人間。這場荒誕劇,是香港荒謬的總和、是亞視近年製作之最精采真人騷。夠了,殭屍,請安息吧。 

(本文部分文字原刊於晴報專欄《風起幡動》,此為加長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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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December 29, 2014

有種心病,只有金子能醫



要多少錢,才可以買起你的尊嚴與人格?

人生奇遇,莫過於有人遇上出錢買起你肉體的超級女富豪,或是聖誕前夕有押運公司當街跌錢五千萬,滿地鈔票任我行。

賣肉求生,很多人不恥為之,若是送一幢上海公寓加幾百萬現金,願意嗎?幾百萬嫌少,十億?二十億呢?當風水師遇上女富豪,這不是天方夜譚,出賣肉體、出賣婚姻,二十億夠不夠?二十億,也許足夠一個人,由虛情假意變真心相愛。也許,連你配偶都會同意︰有錢賺,為何不食住先?

滿街鈔票,無人認領,人人瘋狂執錢,你會加入,當是聖誕禮物嗎?路不拾遺,見到五百元,一定聽《警訊》的話,做個好市民;拾到新手機一部,肯交還的人,已經不多。如果一手就拾到五十萬呢?十秒鐘就撿去二百萬?你甘願一搏,暫時放棄尊嚴與人格,忘記自己口裡稱頌的道德,也不顧眼前鈔票是橫財還是橫禍,執住先?

一份工作,要有多少福利與酬勞,才能令人出賣專業,違背良知、卻死心塌地為權勢服務?一個社會,要給你多少安逸與穩定,才能換取人民對權貴的操弄與種種不公義視若無睹,放棄自身權利與自由?要得賜多少安樂茶飯,才足夠讓人卑躬屈膝,明知權貴偽善,也真心膜拜?

「生於亂世,有種責任」,這句歌詞與口號,很多人無同感,因為香港看來不「亂」,燈光璀璨、人欲橫流、有金你執,聖誕新年,滿街人潮仍然嬉嬉笑。香港之亂,在正義感之扭曲,價值觀之紊亂。你以為,有些尊嚴、人格與價值,錢是買不到的。請不要天真。

五百年前,西班牙人「發現新大陸」,中美原住民阿茲特克人的黃金,令歐洲人著迷。那些年,黃金不能吃、不能喝,用作武器又太軟,阿茲特克人只用作裝飾,本來不太重視,很奇怪那些坐船來的白人為何會為黃金發狂,繼而瘋狂殺戮。

當年的西班牙殖民「先鋒」 Cortes 回應原住民的疑惑︰「我們這群人有一種心病,只有金子能醫。」

2014這個秋冬,就讓大家深刻認識,很多人,都有一個價;大街上幾綑鈔票,已足夠讓很多人現形;富豪的幾張支票,已足夠讓人放下尊嚴:皇帝的新衣,大家裝作看不見。

有些心病,金子能醫;有些尊嚴,錢財能買,而好些人,價位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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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rtes講金的故事,見Yuval Noah Harari《人類大歷史》中譯本頁197

(本文部分文字原刊於晴報專欄《風起幡動》,此為加長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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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December 26, 2014

燈未枯,輪迴轉世《立場》生



圖片︰立場新聞

[角色申報︰本人是《主場新聞》最早期博客,快將出現的《立場新聞》,本人將會更積極參與,我較喜歡姚崢嶸的「義工」稱謂,遲一步可能以兼職受薪的形式更更積極參與。]

作為一個面目模糊、在旺角高空擲物都會掟死幾個差唔多樣的前電視新聞主持及記者,自從《主場新聞》興起後,我走在街上,開始有朋友叫得出我名字;對此,本人表示我恐懼,我不想全世界都知道我的低調,真係多得《主場新聞》唔少。

作為一個寫字的人,《主場新聞》令我的文字多了最少數倍朋友關注,沒有怨言,只有感謝。

作為一個人,我在一眾「主場博客」中,認識了很多各階層新朋友。幾十歲人還有新朋友,這是奇緣。

不過,這些非最重要。

《主場新聞》以《立場新聞》重生,我上心。我關注的是︰香港需要怎樣的新媒體?

主流媒體被收編,未收編的則危機四伏,老大哥就在轉角,大家都說,希望在新媒體。

《主場新聞》的經驗,告訴了大家,這樣的新媒體有市場︰集合即時新聞、即時評論,多元化博客文章。散兵游勇不成事,集合力量,互相啟迪,才是正道。

《主場新聞》猝逝,其他新媒體平台都在鑽營這個「市場空間」,半年來可見,各類新平台各有優勢,但始終未能佔領《主場新聞》發掘到的空間︰有些網媒因資源人手所限,只有評論,沒有即時新聞;有些網媒,文章多而雜,感覺失焦,好文章不易找;另一些,或有即時新聞,卻似乎新聞角度拿捏未到家,亦未有製圖高手。

有些新媒體,資源看來豐厚,花錢在fb大賣廣告推post,卻力推八卦秘聞,走「娛樂至死」的路,別樹一格,莫名其妙。

我撐《立場新聞》,因為相信這個班底,有經驗,有能力;他們重新凝聚,我寄予厚望。在《立場》創刊辭裡,他們表明「堅持報道真相,不因立場而扭曲事實。我們深信獨立的重要性,處理每一宗新聞時,均不會有隱藏議程,亦不會討好權貴;我們認為傳媒的責任是監察權力、制衡權力,定必繼續為無權者、弱勢和小眾發聲。」

我相信他們並非信口開河,因為,大家眼見,由董事會成員到編輯記者,都絕非「善類」,在新聞原則之上,他們都有自己的堅持,要干預他們的運作,談何容易。你不相信蔡東豪,也請相信這個班底,他們不是省油的燈。

又有評論謂,由《主場》到《立場》都是「離地中產」口味,我又係受寵若驚,我所認識的大部分編輯記者加博客,如果叫中產,相信只屬一群「下流」中產,而本人更屬於嚴重下流的中產。博客愛寫藝術音樂、行山跑步、綠色生活、科學、性小眾,這些不叫離地,不是中產專利,這是生活。抗命年代,我們也需要好好生活,間中唱唱歌;荒謬堆積,我們需要慰藉之所,否則怨念叠加,不可收拾。我希望日後《立場》有一版講旅行,最好重開風月版。

我信任《立場》,源自《主場》的往績。還記得七月初,佔中預演511人被捕後的一段日子,《主場》記者編輯努力搜尋被捕者感言,重整事件經過,這些固然是主流媒體不會做,《主場》勞心勞力搵料,而且文章鋪排推post得宜,網絡上的迴響,不限於社運中人,而是廣闊大眾;還記得七月初,《主場新聞》的文章like數驚人,隨便一篇文都成千上萬個like,當時我已有點擔心,大鑊,權貴們不怕你激進,他們就係想人更激進,找機會擲催淚彈,最想你撞爛多幾塊玻璃,做個真正的暴徒,然後右派勢力抬頭,鐵腕管治有理;他們就是怕溫和的「沉默大多數」認清事實,行動起來,全方位抵抗。這一點,《主場》的影響力,反而是當權者所恐懼。

每一個網絡媒體,都很脆弱,這是團結的時候,是集合力量的時候。有心人,一個都不能少;有心的傳媒,我們就走著瞧,看看《立場新聞》做甚麼。They can’t kill us all

《主場》倒下時,我說過,要「留一口氣」;現在,燈未枯,輪迴轉世《立場》生,我不甘於只留一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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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過後,看來這模式仍不易複製︰複製主場,談何容易


Wednesday, December 24, 2014

以違法之名


(耳語系列之27)

佔領運動中,傳媒用字取態,有時甚為奇怪。例如警察「清場」,常堅持用「清除障礙物」,明明兩者無實質分別,為何用不通順又不慣用的「清障」?那是因為要跟「官方講法」。

佔領運動,參與者自稱「雨傘運動」,那些親建制傳媒卻不跟從「示威者講法」,不稱雨傘運動。為何?因為佔領違法,不能「美化」。

警方與大官們,直到今天還在講,「違法佔領」,佔領前,一定要加「違法」,正是政府掌握輿論優勢,貫徹framing之心戰大伎。無錯,公民抗命本質屬違法,日以繼夜夜以繼日說「違法」,產生了一些論調︰

耳語27.1︰「你哋班友違法霸住條路,點解警察仲要保護你哋?」

最簡單的回答,就算是已定罪入獄的犯人,例如許仕仁,如果他在監獄畀惡人拳打腳踢,懲教署職員都要保護他吧。

耳語27.2︰「班友違法霸住條路,點解要報道,鼓勵更多人違法?」

好些傳媒,幾十天裡,放大衝突與佔領不便,卻刻意低調處理示威者訴求,幾乎沒有報道過佔領區內的人和事、藝術創作、自修室,也沒有參與者的特寫專訪,為甚麼呢?又是因為佔領「違法」,「違法的事不能鼓吹」。

不過,請細想,假如,有大賊闖進金鋪,他們卻不搶劫,又不肯離開,還在金鋪裡開派對、打邊爐、溫習功課、搞環保回收、開研討會、搞藝術展覽,而且歡迎採訪,那麼,負責任的新聞工作者,一定會冒險犯難,深入虎穴,仔細報道這些人在搞甚麼吧。再者,這種違法行為,警察袖手不管幾十日;而且,「大賊」不是十人八人,是十萬八萬人,歷史大事,縱使有違法成份,只要不是殺人放火教人吸毒,求真的傳媒,應該全方位看看這些人的訴求吧。

況且,他們不是大賊,都是普通市民;他們也不求財,只是求權利、要尊嚴。

傳媒以「違法」為名,避重就輕。若然這些傳媒真的嫉惡如仇,對違法事不放過,那麼特首梁振英收 UCL 五千萬不申報不交稅,有沒有認真跟進?人大常委涉違憲越權落三閘、警察涉違《通例》亂用警棍,執行警務時不出示委任證,這些傳媒又有沒有認真跟進?還是隨便問一句「官方回應」就叫跟進?

official-fact 當作 fact,把官方的說法當作事實,把高官的博客宣傳當是寶,甚麼「競爭力研究會」的城市調查,雖然這個會已遭踢爆,公信力接近零,一年過後又大篇幅報道;把權貴的話語當成金科玉律,把權力當作是真相,這就是雙重標準,這就叫偏頗。

(原刊於晴報專欄《風起幡動》,本文為加長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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