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March 19, 2014

客觀中立光環下

(耳語系列之17)  (本文19/3/2014刊於《明報》,略有改動)

寫這篇文章,想回應一些指傳媒「不客觀中立」的迷思。某些評論文章、還有我聽到的耳語,常有這奇怪的詰問:

耳語17︰呢呢呢,啲報紙呀,《蘋果》呀、偏頗囉,啲傳媒都係信唔過囉!

首先,一位富商圈地,被裁定行賄罪名成立,我們不會說「逢商必奸」;一位會計師被裁定專業行為不當,也不能下結論說:會計行業都擅長造數;一哥講過「黑影卡手」的荒唐論述,也不代表警隊徹頭徹尾不可信。但是,社會上卻總有聲音說:某某報章曾經有過一些錯誤偏頗報道,故「傳媒都是信不過」,那些敢於指出「不方便的真相」之傳媒,更往往成為箭靶。

沒錯,好些傳媒,例如《蘋果日報》,常有偏頗或態度鮮明的新聞,標題明顯有立場;不過,近日「偏頗」之表表者,要算是「愛國報章」對港大民研計劃負責人鍾庭耀的批判,建制力量開動輿論機器,主流媒體聞歌起舞,鋪天蓋地,已超越學術討論範疇,屬於人身攻擊的手段。只是,打手們從來不會批評「愛國報章」長年累月一面倒的偏頗。

《蘋果日報》或愛國報章,一向擺明有態度,明刀明槍,信多少,讀者自會分辨,心裡有數,從報章公信力的民調結果可見,觀眾眼睛雪亮,我們不須太多鞭撻。穿著白袍不一定是良醫,反而披著「客觀中立」外衣的傳媒更要小心。例如美國霍士電視台,明明是保守親商的共和黨輿論陣地,卻大賣客觀,九十年代曾以「公正平衡」(fair and balanced)、「我們報道,你決定」(We report, you decide) 作口號,引起非議。

「客觀中立」「不偏不倚」,說來動聽,高尚超然,似乎人人都要同意。現實裡,不少傳媒老闆,高掛「客觀」牌匾,「不偏不倚」掛在口邊,聽過不少記者說「客觀中立難聽過粗口」。「不偏不倚」,報道新聞時當然重要,問題是很多傳媒高層,深明心戰妙法,擅長以「客觀」掩飾偏頗,以「中立」迴避話題。

首先,「客觀」本身,概念多變,容易任人詮釋。新聞界的「客觀」宗旨,其一源起,來自實證主義尋真的態度,強調傳媒的「第四權」角色,以事實為根本,監督權貴,揭破謊言。但是,這種積極的「客觀」,要付出人力物力與資源,要付出代價,會得罪人,甚至會血濺街頭。

更多傳媒,傾向一種「消極的客觀」,強調不主動出擊,美其名為中立,不顯露立場,避開非議;遇上爭議話題,則以客觀姿態鋪陳正反雙方意見,問題是,權貴的意見,圖文並茂,解說詳盡清晰;異議的聲音則聊作一格,就算有同等篇幅,也鋪陳得語焉不詳,這種隱密的偏頗,偽中立,扮客觀,心戰效果更大。

這種「消極客觀」,融入新聞界日常運作,附和權貴的行徑可以神不知鬼不覺,例如習慣把政府消息視為不證自明的資訊 (把政府說法當作self-validating factTuchman),把政府說法不加判斷就當作事實 (’official fact’當作’fact’Hallin),把政府匿名放風的說話視作權威消息,大量利用內地官方消息,照單全收;調查報道不針對權貴,卻針對弱勢等等。

世上沒有絕對的客觀,新聞工作每一環節都需要主觀判斷,每天發生五十件事,為何只選擇報道十宗?如何選擇頭條二條?哪宗新聞篇幅要大?為何花大量資源報道飲食旅遊等非敏感話題?為何疆獨藏獨等民族問題從來少深入分析?「客觀中立」的大旗下,都埋藏著媒體的立場。「不偏不倚」,新聞界要堅持,但不能扮中立避麻煩而放棄對真相與事實的堅持。

所謂政治,重要一環是透過傳媒去經營一種印象。權貴操縱了傳媒老闆,擅於製造煙幕,把清水攪濁,把白說成灰,把灰說成黑。傳媒不能盡信,讀者要自行分析各種蛛絲螞迹,判斷你能相信的傳媒。思考很累人,但你若不作判斷,別人就會替你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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