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July 21, 2010

交通督導員您好

區家麟|絢麗荒涼    (《絢麗荒涼》逢星期五刊於《信報》)

一位朋友的朋友,在網上記下這個小故事,有關交通督導員在中環出動,檢控亂過馬路的行人,謹修改部分口語化文字,全文照錄:

「上班經過畢打街,有兩個人同時衝紅燈,一個西裝友,一個穿着污糟polo shirt的中年女人。兩個黃腳鱲準備一人捉一個,西裝友扮聽不到,愈叫愈走,但黃腳鱲無諗住追。中年女人就儍下儍下企定定,於是兩個黃腳鱲就包抄中年女人,係咁鬧係咁鬧,中年女人忍唔住哭着說:不要罰我錢呀~~我幾日人工啦。最後擾攘一輪,女人抹着眼淚屈服……這時西裝友應該回到辦公室,在嘆咖啡了~」

馬太效應

這樣的故事,每天都在發生,手執權力的人欺善怕惡,弱勢的人愈窮愈見鬼;走精面的優哉游哉,老實人繼續受靶捱窮,世情如是,大家早已看得通透。馬太福音二千年前有云:「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有餘;凡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現在,這現象我們叫「馬太效應」。

有關交通督導員的故事,我也有一個可以出賣,自己當主角。

我家附近的小巴站,在停站點走過馬路,就是港鐵站入口。每天上下班時間,總有十數人一同橫過兩線馬路;正式過路線設在左方三十米,行人天橋則在右方三十米,但誰人會多走三分鐘冤枉路?而且馬路兩旁沒有欄杆、中間沒有分隔路肩,直接走過去只需十秒,這天,一位女交通督導員在路旁招呼我:「你知道不能在這裏過馬路嗎?請拿出身份證。」

第一次和督導員打交道,當然不能輸陣,而且我相信道理在我一方,我說:「兩邊的行人過路線,距離這裏都超過法例規定的十五米,在此過馬路沒有犯法吧。」督導員呆了一呆,竟然遇上一個略懂法例的人,她隨即改口:「你不小心過馬路。」她懂得變通,有香港人特質。

打份工啫

我是貪生怕死之輩,從小銘記馬路如虎口,每次過馬路總會望右望左再望右,再者,剛過了上班最繁忙時間,路上根本很少車,我問督導員:我如何不小心?如果這樣都接到告票,我一定上法庭抗辯。

她態度迅速軟化:「唉,請你也體諒一下我們的工作……」「那我不用給你抄身份證吧?」「讓我做個紀錄吧。」我明白,你要做好呢份工,要抄身份證好有個交代,等同特首喊幾聲「起錨」等同做咗嘢一樣。我是一等良民,也明白你都係打份工,於是乖乖遞上身份證,她隨便抄下便放行了。

並不孤獨

一路走進港鐵站口,愈想愈不對勁,督導員明知在那處過馬路不犯法,為何守在那裏?如果我不懂法例,豈非會無辜遭罰款?

交通督導員,您好!記下這些故事,我沒有批評您的意思,您的處境,大家應該理解。讓大家一同玩角色扮演遊戲,假設自己是交通督導員,面對會逃走的西裝友和儍兮兮呆站着的草根中年女人,應該抓誰?難道會光天化日在大街上追逐一個看來不好惹的人?當然是手到拿來,發告票給呆站着的中年女人。捨難行易,欺善怕惡,乃人之常情,誰願意自討苦吃,為自己添煩添亂?

親愛的交通督導員,您並不孤獨,由政府、傳媒到網民,大家都喜歡拿無權勢的人來開刀。街市小販呃秤,海關要告上法庭;地產商賣樓縮水,政府空談監管十數年;綜援戶虛報資料騙援助,政府傳媒大吹大擂;內地高官大商賈巨額貪污,傳媒只有寥寥數語;網民吹水恐嚇「讓座男」,肆無忌憚,沒有後果;網民吹水恐嚇迪迪尼,就變成刑事案件。

村上春樹說:「在高大堅實的牆和以卵擊石的雞蛋之間,我永遠站在雞蛋的一方。」村上說的是創作態度,無異議;若放諸現實,則值得商榷。堅牆可以是對的,雞蛋也有錯的時候,若是非黑白清楚分明,我們理應站在真理的一方;當世態複雜,是非紛紜,我們不妨多從雞蛋的一方看世界。然而,世上大部分人,有時出於仰仗權勢,或尋求安全感,或恐懼麻煩,良禽擇木而棲,依靠在堅牆之上,容易心安理得;靠在雞蛋的一方有很大風險,你隨時被壓扁。

交通督導員,請相信我,若我站在您的位置,我心裏也許不舒服,但難免有相似的作為。當劊子手,要找人開刀,無權無勢不懂反抗的黎民百姓最方便;趨吉避凶是人的本性,那些撲火的人們早就死光。只是,要無奈地遵從這些潛規則,您會有一絲淡淡的哀愁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