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September 14, 2015

搞錯晒,振英又豈會是皇帝






我真的很包容。

好東西,我們要學,相信無人反對。

你說西方民主不好,是的,世上沒有萬能的民主,從來沒有完美的政體,聽說「中國是最大的民主國家」,你說人家的貨不好,你有甚麼貨拿出來獻世?你嚮往的民主是甚麼模樣?

全國人大,一年只須開十天會,省卻大家思考的時間,高效、和諧、忠誠;以我為主,以我為法,然後公告以法治國,這叫做中國式民主。

你說太過自由也不好,是的,世上沒有絕對的自由,世事又何曾是絕對。你嚮往的自由又是甚麼樣的自由?

是吃喝玩樂的自由,做一隻快樂的豬的自由;如果有人輕輕一問,抗戰勝利大閱兵成本幾多,勞了多少民傷了多少財,他在微博就被滅聲;如果有人大聲疾呼,軍隊為何要聽黨指揮,監獄大門為他而開,這就叫中國式自由。

制度應不斷進步,壞的制度,要被好的制度取代,相信無人反對。

你說三權分立「不適用香港」,「頂多」只能作「參考借鑒」,好的,你又能拿出甚麼更好的制度出來?

原來是︰行政長官「超然」於三權之上,具「特殊法律地位」,權力盡攬,權在我手,雙重身份,瞬間轉移,喜歡制衡時就制衡,不愛被你制衡時就超越一切。講咗就係,這就叫中國式法治。

基本法無寫「愛國愛港」,無寫「中央擁有全面管治權」,無寫「行政主導」,更加沒有寫「行政長官為核心的行政主導」,不要緊,神說有光就有光,你話有就有,你話係就係,這就叫中國式權威演繹。

三個字︰我大晒。

如此權力集中,但行政長官當然不是皇帝,天朝豈容兩個皇帝;振英最多只是「梁王」或「振英王」(這個好),但請不要偷笑,你諗都唔好諗。

看清楚,在這個最新僭建的特區組織架構中,尊貴的行政長官,除了是「超然」於「特區行政立法司法三權之上」,還處於「中央政府之下」。

中聯辦主任張曉明全句是︰「行政長官具有超然於行政、立法、司法三個機關之上的特殊法律地位,處於特區權力運行核心位置,在中央政府之下、特區三權之上起着聯結的樞紐作用。」

還有這句︰「中央對香港特別行政區實行管治的主要途徑和抓手,就是行政長官。」(引自《大公報》)

解讀︰行政長官得寵時,可以是上下連結的「樞紐」及特區政府「權力運行核心」;行政長官不夠百分百忠誠時,這個「樞紐」,就淪為中港之間的「超級聯繫人」、萬能插蘇、信差、傀儡,頂多是一個衣冠楚楚的大太監。

把所有權力集中在一個職位上,真正的皇帝,「抓」一個人,就能操控全局;正如要抓傳媒,不須每個記者逐個「抓」,抓一個老闆,就操控大方向,直接、快捷、省力。

這個「樞紐」,必要時,隨時踢走,另立傀儡。反正,如此制度下,無人能夠有作為,無人膽敢有作為,無人能服眾;中央亦不求政績,只要忠誠,誰做都無所謂。

張曉明的話,明明白白告訴大家,一國兩制,正邁向一國專制,向黨國融合。

三十年前談一國兩制,都是為了讓香港人放心,籠絡香港人心;現在談的一國專制,是要讓中央放心,向權力交心。

我們從來沒有去殖,只是從「英殖」走到「共殖」。

為何人心不歸?因為權貴總愛懇切地提醒香港人︰你們從來沒有回歸祖國,只是回歸黨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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