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April 27, 2012

挖深咗的陰暗地窖


(本文27/4/2012刊於《經濟日報》)

香港人應該已學懂,看一幢豪宅,不只欣賞冠冕堂皇的裝修,那些看似不經意「挖探咗」的陰暗地窖,才是精心設計的主菜。近期的版權條例修訂與上月結束的纏擾法諮詢,其僭建權力密室的手法,值得留意。

首先,新增及修改的條文大體是實用的,版權法明文涵蓋新媒體的侵權行為、纏擾法保障弱者免受滋擾,皆屬與時並進。影響自由的條文看似只屬枝節,況且法律字眼複雜煩瑣,令普羅市民警覺性降低。

然而,魔鬼在細節,新法例條文暗置權力空間。新版權條訂不豁免「二次創作」或「惡搞」,社交網站分享也可能違法,令版權持有者有經濟損失的侵權行為更變成刑事罪行;纏擾法令記者進行調查報道、揭露社會不公、追蹤權貴劣行時,多一重障礙,政府又拒絕增加豁免採訪活動的條款。

網民惡搞改圖、記者追查權貴,正是無權者的權力、弱者的武器。修改法例時,政府暗地所掘的地窖深不見底,暗置千軍萬馬,隨時出動;日後政府令箭在手,庶民隨時陷入法律旋渦。

政府聰明之處,在這些新條文,只是有意無意打擊一小撮人,而且這些人在社會上未必有崇高聲望。如做調查報道的記者,常被劃為與纏擾藝人的「狗仔隊」同類;反應迅速的專業「惡搞」網民,亦只屬組織鬆散的弱勢少數,大部分市民沒有強烈意見。

有市民或許會認為,類似法例外國也有,政府亦多番聲明,執法時會跟從現行慣例,質疑政府立法動機,是否太過陰謀論?撇去外國法例有豁免條款不論,特區政府對權力的態度,市民確實要提高警惕。

最近,房署明目張膽,阻止地區團體在屋邨管轄範圍張貼六四海報,理據就是往日彈性執行彈性解釋的規定。特區政府為取悅中聯辦,無端在大閘門外建大花槽,再以「地方窄」為由,阻止示威人士靠近,管控記者採訪。面對「西環」壓力,特區政府積極鑽法規空子,開拓權力空間,我們沒理由相信政府有權不用,亦不能放心讓缺乏民意認受性的特區政府,及背後吹雞的西環網絡,手握更多權力。

龐大的警力與政府機器,絕對有能力從細節處佈置權力密室,慢慢侵蝕香港人所珍重的自由。當有一天,記者調查報道被綁手綁腳,網民諷刺惡搞成為絕響,六四海報消聲匿迹,「二十三條」暗渡陳倉,成功分拆上市,它所保障的,不是國家安全,而是建制內權貴的安全;這些權貴的安全,正正危害國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