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October 23, 2017

好打得

[製圖:立場新聞]
見微知著又一例。

特首林鄭月娥被問到將在香港生效並本地立法的《國歌法》有無追溯期,堂堂特首竟然謂「一般香港立法工作,不是很多有追溯期,但不是完全無」,並舉印花稅作例子,謂法例可以有追溯力。

眾多法律專家已指出,刑事案件沒有追溯力,人權法寫得清晰,也是法治的基本原則,否則,明天可以立法追溯你昨天的行為、拉你坐監,豈非不公不義、天下大亂?奇怪的是,林鄭月娥於無爭議之處,卻表達含糊。

原因可能有幾個,一,是她真的不知道。然而,號稱「好打得」、官場打滾四十年,熟悉政策細節、擅於統籌、了解法規運作的林鄭,竟然不知道刑事法律無追溯力的根本原則,太不可思議。

第二個可能,是一時失神,引錯例子。然而,口才好、表達能力高、說話精打細算的林鄭,若然真的說錯話,受各方質疑,理應立即澄清,以正視聽,但她沒有。

也有可能,是恐防把「無追溯力」說出口令人於法例生效前肆無忌憚,也許林鄭還未摸清人大常委會否要求《國歌法》有追溯力,或是恐防講清楚原則有愛國愛黨者不高興。結果,顧忌千萬重,她選擇混淆視聽,留有後著,避免明天的娥打倒昨日的娥。

道出事實,說一遍大家都認同的平常道理,這時勢,就是難。習近平同志長達三個半小時的演說中,有一句「黨政軍民學,東西南北中,黨是領導一切的」,黨說法治就是法治,黨中央要牢牢掌握香港的「全面管治權」,身為香港小小小市長,豈不能謹小慎微。

對謊話鼓掌讚頌,對毀諾視若無睹,卻無勇氣吐句真話。最近常聞「底氣」二字,香港的「底氣」,就是如此一點一滴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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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刊於明報專欄《2047夜》,此為加長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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