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December 23, 2011

烏坎啟示錄


(本文22/11/2011刊於《經濟日報》)

陸豐烏坎小村,頓成世界焦點;村民抗議貪官亂徵地的鬥爭,歷史不斷重演。這次例外之處,在村官逃難,全村已近兩個月處於無政府狀態;村民自治,打出要求落實基層民主、自由人權的口號;警民對峙僵持逾十天,省政府派出高層工作組直接處理,一反強硬鎮壓的常態,抗爭暫時平息,但汕頭海門抗議建電廠之衝突又起,連串事件之起因與前期處理方式,正凸顯社會亂源之癥結。

大事化小、小事淡忘 一遇事,即維穩,操控機器開動,媒體再次集體失語。以慧科新聞搜尋器翻查,內地報章中,凡有「烏坎」二字,皆為官方通訊社之通稿,一般只有數家廣東機關報刊發。內地大部分媒體視而不見,傳媒被消聲,採取不報道、不討論、不跟進的策略,企圖迅速淡化;縱使報道,亦只見官方慣用技倆,抨擊少數人「別有用心」、受「境外勢力」影響,企圖把內因轉作外因,結構性問題當作個別事件,大事化小,小事淡忘。

僵持多天後,廣東省委書記汪洋才發話,承認事件「是經濟社會發展過程中,長期忽視經濟社會發展中發生的矛盾積累的結果」,政府「必須直面及解決好這些矛盾」。然而,這仍只是官方新聞稿自說自話,如何落實,未見讓媒體自由討論監督。

暗箱操作、用錢解決 自治村代表薛錦波遭羈押期間死亡,疑點重重,政府不肯發還遺體,村民質疑毀屍滅迹,曾盛傳有官員試圖發放大筆賠償,企圖用錢解決問題;善後工作,政府承諾用錢收回土地,諮詢意見再開發,主旋律乃透過利益分配,來安撫村民,繼續奉行「打擊一小撮,買起一大批」的策略。烏坎的抗爭,暫時和平收場,除了以錢擺平紛爭,村民的基層民主模式,能否延續並發揚光大,尚待驗證。

權錢苟合、缺乏制衡 徵地糾紛,村民早已上訪,投訴多年無效,才導致事件鬧大。尤如一場球賽,官員是領隊教練,又落場踢波,更充當球證旁證,他們是警察又是法醫,連場外攝影機都操控。事件揭露,村官在位四十年,權錢苟合,村鎮官商已成一方土豪,所謂基層民主徒具虛名。

內地法律學者賀衛方引陳良宇案的二十年「腐敗史」,談到缺乏制衡監督,官員也是受害者,一語中的:「這二十年的歷史裡,我們的媒體在幹嗎?我們的人大在幹嗎?我們的紀檢部門在幹嗎?……人如果不是神的話,他真受不了這種不受監督的狀態……我們這樣的一種制度表面上看來在保護我們的官員,在維護國家形象,但其實是把我們的官員都給害掉……」

有權勢者,不受監督,加上錢財滾滾來,權錢結合的利益圈,牢不可破。中國社會,庶民不容發聲,改革動力,悲劇地只能寄望官場精英;賣地需要制度,財富共享需要公開透明,死了人要認真追究;當有權的人有錢,遇上糾結難題,皆試圖以錢解決,不思考制度改善,更遑論革新。

中國入世十年,競爭力超凡,其他國家望塵莫及,其一主因,正是雙重剝削下的無序發展:剝削庶民的勞力、廉價掠奪剝削農民土地。哪裡有壓迫,哪裡就有反抗;烏坎起事,正是一個警號,這樣的發展,能否持久?能否服人?

金錢與權力皆集中在少數人手中,只會令制度朝向不可救藥的方向。
廣東省委的相對柔性處理,縱能解決一時問題,又能否突破框限,在解決爭議的程序公義上開創先例?這些,都是未解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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