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原野上,一條條灰色圓柱,無字、無標記、有點粗糙。
吉甫車在荒野上奔馳,就是為了找這碌柱,然後我們俯伏在大地上,以非常貼地的姿態,為它拍張照。
這些柱是界碑,標誌著村界、地權。
此行以樂施之友身分,跟隨樂施會到坦桑尼亞考察,荒原上一條條柱,代表着樂施會在這一帶的一大援助項目。
此行以樂施之友身分,跟隨樂施會到坦桑尼亞考察,荒原上一條條柱,代表着樂施會在這一帶的一大援助項目。
志願組織於天災人禍救急扶危,很易理解,災民悽悽慘慘戚戚的臉容,易觸動人心;要解釋這碌柱的作用,說明如何用「界定地權」的方式去扶貧與發展,以往零零散散聽過一些說法。這一回,實地了解,才恍然大悟。
首先我們要明白,大都會如香港,土地有人測量、有具體規劃圖、地界劃得清楚、土地權利亦清晰界定,私有產權受保障,這些東西我們視為理所當然,不會察覺其根本重要性。
但在坦桑尼亞,全國只有四成土地測量過,很多村界不清晰,也沒有地契這回事;全國則只有13% 村落有土地規劃圖。不同部落為爭奪牧場與水源,常有衝突;地權不清,農民不能長遠打算,銀行亦不肯借錢,土地價值大減。婦女法律上雖然可以繼承丈夫土地,但由於沒有恰當文件,丈夫去世後,土地常被夫家兄弟佔用,無處申訴。
土地無測量、無規劃,歸根究柢,就係因為窮。因為測量土地需要人力物力,規劃土地則需要各方有勢力人士肯協調。
樂施會做什麼?他們組織人力、提供汽油及資助,設計一套省錢的測量土地方式,又組織居民與地方政府商議劃定村界、共同規劃土地用途。
這世界有個天字第一號真理:屬於自己的東西大家才會愛惜。土地擁有權清晰以後,地是自己的,村民重視保護水源、不會過度放牧;有土地證,銀行較放手借錢,婦女土地繼承權也有保障。土地有憑有證,才成為可動用可買賣的財產。
存於村辦公室的土地證 |
當地樂施會負責人有句說話我印象很深,她說:We are not providing service, we are setting examples. 意思是,他們的工作,不是要提供服務,而是要樹立楷模。提供服務,只是一時一地;試點做得好,就是一個示範,四周的人會學習一齊做,更推動中央政府用國家資源,把計劃推行全國,這招叫四兩撥千斤。
婦女擁有房屋的產權,還有意想不到的效果。在秘魯的例子可見,婦女與丈夫共同擁有房屋產權後,家庭生育率會降低,可能是因為婦女對財富擁有話事權後,家庭地位自然提高,生育多少孩子,與丈夫有較大討價還價的能力。*
土地是財富的根本,管理好土地,是脫貧的第一步。一塊界碑,如定海神針,如此扶貧,才算打通經脈。
*Abhijit Benerjee & Esther Duflo, Poor Economics: A Radical Rethinking of the Way to Fight
Global Poverty, P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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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桑尼亞行之四
(此文內容刊於明報專欄《2047夜》,此為加長版。作者最近以樂施之友身分自費到訪坦桑尼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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