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June 25, 2020

人人頭上一把刀


六月二十五日 青天麗日,沒有龍舟的端午節,惡法將臨

還記得,年前雨傘運動期間,夏愨道有異象,馬路上出現傘陣、營幕、自修室、畫廊、連儂牆、垃圾回收站。某些主流傳媒也有異象:眼見此等香港奇景,視若無睹,不予報道;抗爭者心聲遭壓縮,夏愨村等同無存在過。記者質疑主管編採方針,得到的回覆是:他們佔路犯法,不能美化犯罪,不能鼓勵違法行為。同樣情況亦出現於反修例運動。

報道就是美化鼓勵?那麼,各種衝擊、暴力,理應都屬犯罪,這些主流媒體卻酷愛鋪天蓋地播完又播。

國安法通過後,對傳媒最直接影響,乃這些染紅媒體的新聞主管應該很高興,法律利器在手,立刻自宮淨身,自我審查,大條道理「依法」、「不能鼓吹違法行為」,一切敏感主張、標語、口號,統統消失,甚至連「國家安全」亦只能擁護,不容討論。

言論禁忌的軌迹,不能研討、不能聯署的議題愈來愈多,傳播學者 Hallin 的「認可爭議圈」概念 (Sphere of Legitimate Controversy),可形象化地了解。

想像有三圈同心圓,我們把社會上可爭議的事情分為三類,最內一圈是「共識圈」(Sphere of Consensus),是社會的「內核」,乃一般大家都認同、毋須爭議的核心價值,例如人權、自由、民主、權力制衡、傳媒監督等。

中間一圈,是「認可爭議」(Sphere of Legitimate Controversy),即平日我們於傳媒中常見的爭議,例如民主步伐、要不要填海、要不要禁電子煙、是否同意垃圾徵費、應否徵收樓宇空置稅、救市如何救、國安法討論等。傳媒角色,正是要提供平台,容納多元意見,讓不同聲音交鋒,希望真理越辯越明,社會進步。

邊陲最外圍一圈,乃「越軌之圈」(Sphere of Deviance),置於此圈之事,乃社會禁忌道德不容之事,傳媒甚少以客觀持平方式探討利弊,例如吸毒、孌童癖、自殺方法等;也包括很多傳媒不主動跟進,甚至索性不報道的政治禁忌:如藏獨、疆獨、台獨、法輪功、軍隊國家化、秘密警察運作、領導人私生活等。

三圈之界線可以游移、可擴大縮小,正是輿論角力場。近日國安法律武器出鞘,黨國打手正試圖把「愛國」、「國家安全」插進內核共識圈,以之為前提,凌駕人權自由等核心價值,例如,國安法只能贊成,不能反對,在學校裏,贊成國安法是教育,反對國安法就變成政治;一條法例怎麼寫、應否立法,都不容爭議。

好些往日理所當然的話題或行為則被視為十惡不赦,如討論應否愛國、討論港獨議題、舉行民間公投、試題討論中日關係利弊、學校如何處理中學生示威、公務員行使權利參與政治等,甚至「黃色經濟圈」、皆被踢進「越軌」的範疇,不容思辯討論,當權者更要秋後算賬,反對國安法的參選人可能被 DQ,學生示威要校長跪低負責,更勒令旁觀者表忠同聲譴責,沉默有罪。

國安惡法,紅線不限於緊箍傳媒,商人不表忠後果自負、藝人不做護旗手休想吃飯、公務員效忠不夠誠意要你宣誓簽生死狀、老師要教育學生國安法好好好扯國旗妙妙妙、傳媒之路固然滿布地雷陣、網民貼文也要思前想後,書商賣書都要計算風險。

人人頭上有把刀,法例未通過,一切已經在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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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原刊於《蘋果日報》專欄〈無名字荒野〉,此為加長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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