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July 20, 2018

香乜嘢煙

[立場新聞製圖]
「香」煙?為何是「香煙」?不叫「臭煙」?

最近社會討論電子煙規管立法,每見新聞或評論有人用「香煙」二字,我都會慨嘆,煙草商長年累月潛移默化的洗腦宣傳真厲害,把臭說成香,把毒物變成時尚。眾多號稱自己中立持平客觀的傳媒,都不經不覺中伏,「香」字帶把帶有正面意思,況且用「香」形容煙仔也有爭議性。把煙草產品形容是「香煙」等同把酒精飲品形容為「美酒」,你聽過「海關緝獲走私美酒」的新聞寫法嗎?為何「香煙」二字卻戒不掉?

翻查電子報刊文庫粗略數算,電子煙爭議的這個月內,香港各大中文報章有189篇文章出現過「香煙」二字,即是說,講述煙草事宜的新聞及評論,約六至七成均用到「香煙」字眼,用法包括「走私香煙」、「傳統香煙」、「香煙包裝」、「叼着香煙」等。

報道用語看得出,反吸煙的醫學界用字謹慎,不用「香煙」二字;但有編輯仍把「香煙」用於標題上,好些評論文章作者也用,甚至政府新聞稿也避不開,相信其中一個原則乃「香煙」是禁煙法例所用的字眼,用於法律語境中,「香煙」才叫準確字眼。

也再反證「香煙」二字之深入民心,連草擬法例眾多專業人員都中伏,平常傳媒工作者也發現,若改用其他字眼,如煙枝、煙仔、煙草,有點「翹口」,不太順暢;但這只是約定俗成的說法,新聞用字也不須跟足法律,改變可以由傳媒開始,大家慢慢就習慣了。

請不要告訴我「老婆餅也沒有老婆」,所以煙仔叫香煙「無問題」或「只是一個名字」等廢話;也請不要告訴我「香」字意思是煙仔含「香料」,不是「香氣」的意思。利用歧義暗渡陳倉,正是賺得盆滿砵滿煙草商的公關計謀。

吸煙會上癮、會致癌、會影響胎兒、二世煙禍害也影響家人。利益申報,本人長年鼻敏感,以往餐廳未禁煙時,旁邊食客吞雲駕霧臭煙吹過來時,我有即時生理反應打噴嚏,我曾經試過刻意不掩口鼻、噴到煙客的方向,這叫以菌換菌、以眼還眼,等價交換。

我滿意近年不斷擴大禁煙範圍,保障了市民的身體健康;現在是時候,傳媒與反吸煙持份者多注意用語,不要在語言符號上被煙草商佔便宜,保護大家的心靈健康。


(本文部分內容原刊於明報專欄《2047夜》,此為改寫加長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