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May 22, 2012

寫在一本雜誌告別後



我佩服那些為了一股莫名其妙的衝動,不計收穫,默默耕耘,明知前面是高牆都要撼頭埋牆的人。

有人要在香港出版兒童雜誌。兒童雜誌?那不是找死?

這本兒童雜誌是月刊,初登場時大概無人知曉,出版了二十四期,今天暫別時,也安安靜靜,悄然無聲。它的名字叫《藍藍的天》兒童雜誌。

創作團隊在最後一頁裡說,兒童雜誌的年歲和人類不一樣,就好像貓狗活的每一年,原來等於我們的七年,或更多。

這樣說來,二十四期,就等同十四個寒暑了。


我是作者之一,一直體察製作團隊的誠意與認真。誰都知道,誠意不容易賣錢,維持了二十四個月是一個不大不小的奇迹。

而香港,仍然還有很多在追夢的人,潛藏在某些你看不見的角落。當事情成為回憶,一切變得更浪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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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博士生資格試,連續七小時的考試,寫完一堆字後回到家,看到《藍藍的天》兒童雜誌的第二十四期寄到。這期的主題是「森林」。

看到自己的「創作」,我寫兒童故事,應該比博士論文好得多。

這個森林故事,我對著小學生、中學生、大學生,對著自己都不停講。因為實在充滿了教育意義。

這是《藍藍的天》兒童露骨版:



 這是《他他巴》文字版:

常聽到有人自怨自艾:「我不知自己對甚麼有興趣。」其實很簡單,不知道,就去找吧。

假期時,南下到南美遊亞瑪遜森林。早知熱帶雨林潮濕翳悶,未必寫意舒泰,特意選旱季到訪,避開蚊蟲。怎料導遊說,雨季發大水,蟲卵全都沖走,旱季只剩下小水池,正是蚊蟲滋生的時候啊。

據說全世界的生命物種,可能有三分一在亞瑪遜森林。但一如所料,動物深藏密林,不易觀察;其他大部分物種,實際是體型微小的昆蟲。同行的團友開始厭倦煩躁:這就是亞瑪遜森林嗎?

每晚夜深,總有「夜遊」的環節。導遊帶我們徒步走進雨林,主要是看昆蟲。密林深處,繼續悶熱無風,為防瘧蚊,更要全身穿上長袖衣物,頭臉包得密不透風,如此漫遊不好受,但難得老遠來到亞瑪遜,而且花了幾萬塊的機票與團費,豈能不看?但奇怪的是,同行的新相識,縱使人生難得一回,也因為怕辛苦,寧願放棄機會,躲在茅屋,說不看也罷。

漆黑森林,伸手不見五指,只好亮起手電筒,但強光炫目,很多人瞬即洩氣,無心再遊,只因不能走回頭路,才人走我走。導遊教導找昆蟲的竅門,原來很簡單,用手電筒四處照,用心留意微弱光點,就是昆蟲,昆蟲的眼會反光,任何角落都找得到。原來夜遊森林,是觀察蛇蟲蜘蛛的最佳時機。

一片黑暗之中,我們沿著前人的路,搖著手電筒四處張望,找尋某些微細的光點,找到竹節虫、毒蜘蛛、小蜥蜴,已讓我們樂透。懶惰的團友,只能緊隨前人腳步,隨波逐流,東西看少了,更失卻了發現一刻的興奮。

不少人說:「不知對甚麼事物有興趣」,乃因為從沒認真睜開眼睛張望。有些人把自己困在密室中,不願邁出一步,卻投訴「森林很沉悶」,這是很滑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