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March 30, 2022

三個月


三個月前,一個被清空被封喉的 newsroom

想寫些什麼,原來仍然未能寫些什麼。

寫作,有一種慣性、規律。

往日,有專欄與節目死線等著你,思路要快、觸覺要敏銳,更知道時日無多,只能全力衝刺,在最後的樂土,細味自由的最後一秒。

今天,我不怕病毒,寫字的風險才是無遠弗屆防不勝防。發表園地消失後,寫字沒多少人讀,成本高、效益低、動輒就「煽動」,更令人無話可說,踏入悠長假期,無痛收聲。

「煽動罪」本質上就是以言入罪,港大法律學院院長傅華伶在一篇論香港煽動罪法律條文前世今生的文章中,綜合學者所述,「煽動罪」是否應該存在,歸根究柢,是這個社會如何看待統治者與人民的關係。如果一個社會,統治者自視或被視為至高無上、德昭日月、是人民的指路明燈,那麼公開批評統治者必然是錯,就算進諫都要必恭必敬;如果一個社會,視統治者是為人民服務的公僕,公眾才是老闆,人民只是下放權力給政府辦事,那就沒有所謂「煽動」,因為公眾的批評,只是要糾正自己僕人的錯誤。

*

「香港不會變好,理性的人應該要走。」

「你理性嗎?」

「我現在非常不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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