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May 15, 2020

監警會報告十廢



一千頁的廢話,如果你真的想讀,可以從結論一章開始讀,因為它把廢話總結一次,等同堆填區,廢物較為集中。

讀了幾個章節,報告之廢,最少數到十處,7.21元朗事件一章為例

淡化事件,把白衣人襲擊描述為「與黑衣人衝突」

眾所周知,現場直播影片亦清晰可見,白衣人在元朗站對在場人士無差別攻擊,大堂、電梯與月台上遇襲的人穿著不同顏色衣服,但報告第一次描述襲擊事件時,所用描述卻是「白衣人與黑衣人衝突」:「約70名白衣人走進元朗站,部分人手持藤條和木棍,在車站內與大約 100名黑衣人發生衝突。」[10.13, 10.14]

隨後多次描述事件,均有意無意描繪成兩個陣營之衝突,例如白衣人沿電梯追打市民上月台一幕,報告以列舉事實的形式寫作:「他們襲擊正前往上層月台的黑衣人,黑衣人則以雨傘還擊或自衛。」[1037] 事實上,當時在電梯上倉皇逃生的人,大部分不是穿黑衣。

車廂中打人一幕,報告形容:「多名白衣人在月台上挑釁和毆打站在列車車門的黑衣人,並向車廂內的人士投擲物件,車廂內的黑衣人打開雨傘保護自己。」[1038] 繼續強調白衣人與黑衣人衝突,事實上很多普通乘客亦被打,報告只略提一句。如此寫法,用心良苦,但扭曲事實,此報告之所謂嚴謹,可見一斑。

扭曲事實,旨在各打五十大板

為何監警會報告竟然連事實也不弄清楚,讀到[10.68]就明白,因為監警會一直都想把7.21白衣人襲擊,定性為「集體毆鬥」:「市民對721日事件的觀感被誤導,包括把元朗站內的事件認定為單方面、無差別的恐怖襲擊,而實際上是當時雙方都有大量參與者進行集體毆鬥引發……」如此「定性」,根本無視事實,亦無重視誰有組織有預謀打人,誰人手執武器,誰人先挑起爭端。

以荒唐理由為警方開脫

元朗7.21當晚,警察999電話接獲大量報案,監警會竟以此為警隊行動遲緩開脫:「……某些人試圖蓄意令999系統超出負荷或癱瘓,導致訊息含糊不清,削弱各個指揮中心的效能,令他們無法清晰了解實際發生的情況,亦影響他們有效並及時地部署資源處理事件。」[10.67] 然而,監警會報告亦寫明了,其實警察早一兩天接獲大量線報,早兩三小時亦有警車巡邏,得知有白衣人聚集,元朗警區亦部署了七十名快速應變部隊。[10.10b,資料應是首次披露] 所以,不是沒有人,是有人不用;不是不知道,是視若無睹,999報案中心當時接到幾百個求助電話,根本不礙事,更不會影響警隊部署,監警會為警隊找到這個理由開脫,又是用心良苦。

千錯萬錯,都是溝通公關的錯

警隊當晚行動遲緩,監警會亦有批評,乃因未能及時收集及整理行動情報,沒有及早採取行動防範,錯失介入事件之機會[10.137],還提及一個原因,是沒有留意新聞直播與網上訊息。(你信嗎,反正監警會相信了)對於其他指控,例如當晚一位督察回應態度欠佳?「要加強傳媒培訓」[10.127];警察同白衣人拍膊頭?「拍膊頭不代表勾結」[10.123];警黑勾結傳聞發酵?「警隊錯過澄清的黃金機會」[10.135]。總之,千錯萬錯,都是溝通的錯、沒有睇直播之錯、事後公關補鑊不力的錯、市民打太多999之錯。

顧左右而言講廢話

報告中亦有另外章節討論個別話題,例如第十三章,有關警員身份識別問題。監警會報告這一章,一半是警方自說自話解釋政策,另一半冠冕堂皇找來英國一間大學的報告,談談世界各地如何處理,結論就是符合國際慣例。市民最關心的是,制度雖然在,但警員違規,不出示委任證、遮遮掩掩、無法辨認、無從投訴等根本問題,在報告中完全消失。

以下則是「總結」一章的廢料發現報告:

空有「監警」之名,批評示威者為實

明明是檢視警方行為,但批判示威者的說話卻放到總結一章的最前部分:「雖然警方在該些事件的處理手法有改善空間,尤以元朗事件為甚,然而,有人隨後在網上發表仇恨言論,加上不時在警察宿舍進行威嚇行為,均演變成缺乏或毫無事實基礎的公然文宣,藉以抹黑警隊及阻礙警務人員執行維持法紀的職責。」[16.4] 試問一句,你是監警會,還是監民會?

報告頻密引用警察話語和藍絲說法

例如:照單全收警務處長用語,謂示威暴力是「早期恐怖主義」[16.8],「近乎恐怖主義」[16.33a]、「扯向一個恐怖主義的年代」[16.47]。監警會主席被記者問到為何用恐怖主義字眼,梁定邦竟乾脆說這是處長講的。一哥講,就信了。  
 
例如:形容本港經濟受打擊,皆示威造成 [16.9],絕口不提延綿不絕的示威源自政府不理民意、拖延時間,更絕口怒火不息源自警察濫用暴力。

例如:提及示威者以互聯網「散播仇警言論及毫無根據的聲稱」[16.10],但絕口不提同樣的仇恨言論、起底、不實訊息,也出現於建制愛國陣營的言論。

沒有調查過但又可以落結論

談到周梓樂與陳彥霖之死,報告以肯定口吻說屬於揣測、沒有根據與警察有關[16.11],但監警會一直自稱沒有「調查權」,而這份報告亦沒有專門檢視這兩宗死亡事件,為何可以說得如此肯定?

盲信警隊高層:

報告謂:「過去數個月的事件都被相片及錄影鉅細無遺地記錄下來,實屬史無前例。從可靠的錄影片段或其他來源,若發現有證據顯示警務人員使用武力超出可容許的尺度,縱然沒有投訴,相信處長亦會秉公辦理。」[16.39] 得個信字,事發到現在,眾多濫用暴力的畫面輕而易見,所謂秉公,都屬輕輕放過,警監會又會收貨。

開宗明義為警察說話

報告總結尾二一段說得很白,這才是報告的初衷:「希望是次審視報告讓大眾更加明白,在暴力面前警方扮演的角色及在法律上需要肩負的責任。」[16.47]

這份報告,不談投訴及具體警員違規事例,因為調查中,只談「大環境」。

但「大環境」則由於監警會沒有調查權又沒有傳召權,只能聽警方一面之辭。

即是說,警方喜歡講就講,對自己有利的就講,反正監警會就信了。

監警會報告總結部分,尾二的一段,寫明「監警觀察」,用了「似乎意味著香港社會正被扯向一個恐怖主義的年代」,記者問監警會主席梁定邦如何調查得出這個結論,他竟然說「呢個唔係結論,係警務處長自己講」(見下圖)。吓?長篇大論一千頁,原來結尾壓軸的「結論」,不是監警會意思,是鄧炳強的意思,段落標題是「監警觀察」,原來是「一哥觀察」,他說了,你就信,你就用,還要用在結論篇的結論之中,還挪用為「監警觀察」。梁定邦這段話,彰顯了監警會本質,它不是「監察警察」,而是被警察牽著鼻子走。

不要忘記,特區政府本來請來國際專家警政五人組,期望粉飾太平,五位專家最後恥與為伍、集體跳船。監警會先天殘障,用人又側埋一邊,報告未曾出世已成為國際棄物,千頁報告連同監警會,可直送堆填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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