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January 7, 2016

「強力部門」即是甚麼部門?


立場新聞製圖

讀《環時》,學到嘢。「強力部門」不是新詞,但套用到中國語境,則屬近年新鮮事。

「強力部門」即是甚麼部門?翻查wisesearch報刊資料庫,「強力部門」一語,早見於內地報刊,但一直以來,絕大部分指俄羅斯、烏克蘭、塔吉克等周邊前蘇聯國家,在「軍事和安全領域執行特種任務」的執法部門。

「強力部門」一語,多見於中新社外電稿件,由其他報刊採用,據一般指「俄聯邦國防部、內務部、緊急情況部、聯邦安全總局、聯邦警衛總局、對外情報總局……」甚至有人把俄羅斯司法部、海關等部門,也稱「強力部門」

wisesearch可見,近年內地開始有零星文章(香港的黨報及其他報章的中國評論亦偶見),用「強力部門」形容一些內地部門。特別在習近平上場後,全面掌控各種機要部門,所謂「強力部門」,內地用法,泛指中國司法,公安、國安、檢察院、軍隊、外交部門、政法機關等等。

《環球時報》社評取態,認同這些理應執法的「強力部門」,為了達到目的,可以「規避法律」。而所謂「全世界的強力部門……」都會「規避法律」一說,來來去去,只不過就是講俄羅斯世界,那種秘密警察、暗黑勢力、「用自己方式」解決問題的傳統。

散見不同內地報刊,「強力部門」所指,範圍更廣,總之,有點「權威」的部門,都有人算進「強力部門」,例如「紀檢監察」被視作強力部門(《南方都市報》27/3/2015)、香港廉政公署也算強力部門(《環球時報》12/9/2013),個別文章及評論,連「工商部門」也稱強力部門(《北京青年報》5/4/2015)、人民銀行、財政部也屬「強力部門」(《新民晚報》27/2/2015)。強力部門之多,齊來規避法律,真的不得了。

香港人為甚麼對國安法、23條立法有強烈戒心?正因為一旦立法,一大串以國家安全為藉口,為權貴保駕護航的強力部門,將不須再用自己的方式「規避法律」,而能自居超然與凌駕地位,明正言順以法律作武器,對付任何看不順眼的人民。

《環球時報》闖禍了,錯吃了誠實豆沙包,把惡勢力慣例說得理直氣壯,把違法常態說得光明磊落。果然不出所料,每次《環球時報》闖禍,就會有人說《環時》不代表中央。

從來如是,黑社會大佬總是說,是街頭小流氓唔生性;強力部門亦不會承認擄劫五條書局友的代理人;斬人的刀手落網,你永遠不知誰是幕後老闆。現在,肆無忌憚惹起國際關注,關鍵時刻又為民進黨助選,且看這些強力部門,如何把劇本寫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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