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September 18, 2013

人上人,公平嗎?



(本文18/9/2013刊於《明報》)

世上有種東西叫「公平」,有些人認為世上沒有「民主人權自由法治」這些普世價值,那麼「公平」總應算是更核心更根本的待人處事基本原則。

公平不是平均主義,不是絕對平等;公平是平等機會,有合理的遊戲規則,讓人各展所長。香港人氣憤「貪曾貪湯」,不滿立法會議員接受國泰款待遊法國;我們痛恨特權階級,不容忍「人上人」搵著數,因為不公平。

香港,就有一群政治人上人,他們壟斷選擇領袖的權力,主宰基本法的解釋,閹割市民最根本的尊嚴。

政改爭論,坊間討論方案,常關注提名過程中「泛民入閘」問題,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早前一番話,看似大義澟然,實質自打嘴巴。梁愛詩說:「任何選舉制度都不可能保證某一個人或某一個黨派,一定能夠參選,或一定不能夠讓他參選,因為如果你的制度這樣做,已經不是一個公平的制度,已經不能被市民接受。

「公平的制度」,出自梁愛詩口中,我想起《動物農莊》裡寫在牆上的名句:「所有動物都是平等的,但有些動物比其他動物更加平等。」改幾個字,就是香港寫照:我們的制度是公平的,但對一些人上人更加公平。

首先,我們不要忘記,泛民在往日的全港性選舉中,得票過半。所謂「泛民入閘」,非說制度必須保證某一黨派能入閘,但若制度設計排除有過半選民支持的派系成為候選人,難道竟然稱得上「公平的制度」?

講「公平」,現時選舉委員會或將來的提名委員會組成,若只沿用現行四個界別的組成方式,分組準則模糊偏頗,有利團體票組織票,排除絕大部分市民,這叫什麼公平?

這些享有政治特權的人上人,何德何能,他們有何高尚之處,有何特異功能,擁有過濾篩選特首候選人的權力?

日後,若這些人上人,挑了一個爛蘋果加兩個爛橙,給全民「普選」,難道這叫「公平」?

昔日港督,深明自己認受性低,殖民管治不合時宜,施政尚不敢造次,戰戰兢兢,懷柔軟語。今之特區政府,得689票就以為黃袍加身,卻不知原罪滿身;一眾權貴「人上人」,則以我為尊,標準我定,猶自感覺良好,蔑視人民智慧。

香港政治爭論不息,而且越演越烈,無疑令人煩厭,但歸根究柢,源自這種人上人政治。誰不想放下分歧,平心靜氣,好好思索香港未來;但一群人上人,缺乏民意授權,卻掌控管治機器,手握明槍暗箭,布置人脈網絡,分配萬億錢財。如此不公平制度,無法令庶民安心,豈能不大聲疾呼,把這群人上人的一舉一動放於顯微鏡下檢視?

若然不吵不罵不爭取,請看看澳門的下場。都什麼時代了,澳門立法會,仍有七位官方委任議員,十二席功能組別候選人無對手下當選,直選議席只是議會內的少數點綴。政壇一池死水,民間監督無力,蛇齋餅糉威力驚人,窮得只剩下錢。

又看看香港,都什麼時代了,《動物農莊》的預言竟然還適用。人上人痛恨普世價值,否定國際標準,他們坐享特權,擁抱A貨普選,猶稱公平合理;人上人深信,A貨包裝得好,就有人感激流涕,這種思想腫瘤,正透過蛇齋餅糉與謊言詭辯,全民落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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