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April 13, 2013

寶鼎折足十六年



(本文13/4/2013刊於《明報》)

遠足大嶼山狗牙嶺,路過寶蓮寺。

大佛腳底,長梯對落,有一個黑壓壓的物體,名曰回歸寶鼎。

還記得九七回歸,當年有兩大「寶物」,一為中央政府贈送的「金紫荊」,現放於會展海旁供奉,成為「收番香港」標記,內地遊客必到景點;另一寶物,由慶祝回歸之「各界港人」鑄造的回歸寶鼎,慘遭遺忘。

事緣寶鼎當年運抵香港,碼頭落貨時,意外撞斷一足;寶鼎折足,《易經》謂凶兆,自古以來大忌諱。回歸大慶,豈容斷足之鼎,遂遭即時遣返,修復後亦無人大張旗鼓,瑟縮山野一角。

十六年來,我一直不信邪。

無疑太天真。

普及而平等的選舉,你說是「西方花園」;
普選要公平公正公開,包括平等的選舉權提名權,這是常識;
你說基本法只寫普選,普及不一定平等;
我們說要遵守已簽署的國際公約,你說只需根據基本法條文;
我們說基本法寫明要遵守《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你說有保留條款故不適用;
我們說你曲解條文,你無語。

我們關心國家,你說這是對抗中央;
我們說司法獨立,你批評司法獨大;
我們說普世價值,你說「中國特色」。

你說,普選是「普及選舉」,無說過「平等」;
猶如你承諾每人發一個橙,原來是爛橙,因為爛橙也是橙,無說過給你靚橙。

原來,所謂普選,我們所擁有的,只是投票那一剎的歡愉;
香港人也許要慶幸,你承諾的民主,竟然不是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的民主。

你說,「普選」、「廣泛代表性」、「民主程序」,
是基本法條文內的一套,不是西方的一套;
那麼,「愛國愛港」、「不對抗中央」,基本法條文找不到,
你說,那是「體現」基本法精神、「體現」一國的主權。

條文有的,解釋權在你;
條文無的,你僭建,你說了算。

回歸前,苦口婆心強調「兩制」的保證;
如今事過境遷,則板起面孔厲言「一國」的威權。

不跟從國際公約、不信服普世價值、
不理會往日承諾,以狡辯掩飾強權,
如今這副面孔,當天香港人不曾想像。

沒有道德力量,缺乏共同價值,如何團結大眾?你們推崇「務實」。

然而,沒有理念而追求「務實」,是悲劇。

不談核心價值而追求團結,只有兩道板斧,一是軟攻、二是武嚇。

你擅用蛇齋餅糉的貼心關懷,籠絡人心;
你擅用權位的誘惑,團結一群無底線的 ‘Bloody Chinese’
你擅用解放軍的威武,在適當時候演練,槍口對準中環;
你擅用群眾的弱點,說反對者受外國勢力操控,
你擅長製造敵人,把天真而單純的人民團結在自己周圍。

今天,我看著大佛前的回歸寶鼎,當歪理日復一日轟炸,常識每天被扭曲強暴,十六年前的警示,叫我如何不信邪。

附帶一提,寶鼎前「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神聖大字,被香油箱牢牢遮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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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驚嚇:寫這篇文章時,我又想起,本人曾經親眼目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