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December 17, 2012

極度不自然



今時今日,有人反對同性戀,仍然舉起「不自然」的理由,謂「動物都無同性戀啦」。首先,動物界有無「同性戀」,涉及很多定義問題,不贅;其次,其他動物沒有「同性戀」,又如何。

沒見過其他動物「同性戀」,所以同性戀不自然?你有沒有見過森林裡的猩猩著底褲?其實穿底褲也很不自然,不是動物的常態,所以我們不應穿底褲?

穿底褲不是人類社會的常態,歷史學家David Landes說,內衣,是工業革命開始後,印度優質棉花運到英國大量生產,棉質衣服普及才開始盛行。往日人們穿羊毛衣保暖,但不能當內衣穿,因為「吉肉」,羊毛衣又不能多洗,衛生欠佳;棉質內衣價廉物美,又容易洗,更衛生舒適,改變了人的衣著習慣,從此,平民百姓才有機會穿內衣 (The Wealth and Poverty of Nations, p. xviii, p.154)。所以啊,穿內衣是近代才普及的行為,很不自然。

論「不自然」,跑馬拉松肯定是其中之一。

早前寫過,在演化生物學家沙爾普斯基的課上,他提出一個「思考實驗」:假設有一天我們坐時光機,回到二萬年前,與原始人深情對話,大家談起日常生活喜好,我們告訴他:我現在隔天跑二十公里,然後逐步加到練跑三十二公里,備戰渣打馬拉松,那原始人一定會睜大雙眼問:你瘋了嗎?

過採集生活的古人,日常運動是遠足行山找食物,他們偶爾被獅子追趕時,或會短跑衝刺二百米,要跑四十公里?我們的身體幾百萬年來的演化,不是用來這樣搞的。(有本書叫Born to Run,認為人類天生適合長跑,看過介紹,我不太認同其觀點。)

醫館裡,常見久醫不癒的腳傷,皆因練習長跑而起。醫好一半,他們買一雙更昂貴更高科技氣墊跑鞋,繼續練習,現代人的美德,乃奮發圖強,挑戰自己的極限,人啊,是極度「不自然」的動物。

例如,行山行到無野好玩,就會行這樣的山,兼拍片自娛。這是西班牙一處荒廢山徑。


又例如,玩降傘玩滑翔傘,玩得厭了,有人玩wingsuit滑翔衣,本來是高空飛機起跳,這些人在山頂起跳,基本上free fall,穿梭山抝崖邊,根本在玩命。

人之所以為人,就是因為我們「不自然」,我們擺脫了基因的囚籠,有自由意志,能選擇自己喜歡的。有人愛穿底褲,有人吃飽飽然後減肥瘦身,有人愛飛天玩命,有人愛靜坐禪修,這都是猩猩不會做的。極度「不自然」,實屬人之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