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November 26, 2012

以巴和巴以.慣性與惰性



(本文23/11/2012刊於《香港經濟日報》)

每次大學課堂上討論「以巴衝突」,都發現一個有趣現象。凡香港學生皆稱「以巴」,內地學生則慣稱「巴以衝突」。

「巴以」和「以巴」之別,源自兩地傳媒用語,香港傳媒往日慣用英美通訊社信息,「以色列視角」先行,慣常譯作「以巴」;內地官方傳媒,一向反美國霸權,支持阿拉伯世界,慣稱「巴以」。在網上新聞資料庫用「巴以」及「以巴」作關鍵字搜尋,內地媒體用「巴以」字眼,是「以巴」約七倍;香港媒體剛好相反,「以巴」比「巴以」,大約也是七比一,用「巴以」的,多是左派報章。

「巴」和「以」誰先誰後,看似無關痛癢,但從修辭用語、以至一般人的詮釋習慣,排先的一方往往代表主體或分析事物的出發點。

猶太勢力主導美國經濟命脈,在美國政界與傳媒影響力大。歐洲諸國,仍未能洗脫二戰當年屠殺猶太人內疚之心,加上信仰同源,偏向以色列,媒體報道常見。西方媒體所寫的「以巴」衝突,談及巴勒斯坦哈馬斯時,常加上「得到伊朗支持的哈馬斯」,以加強其「恐怖分子」標籤;但談及以色列的炮火,卻絕少加上「得到美國及歐洲提供武器」等字眼。哈馬斯向以色列射火箭,叫「襲擊」;以色列以百倍火力殺人,則叫「自衛」。以色列平民死亡,稱「被炮火殺死」(killed),巴勒斯坦人死亡,則稱被以色列行動「奪去性命」(claimed),淡化用辭,也淡化以色列的暴虐。

近年半島電視台冒起,社交網站亦能迅速把加沙的慘況告訴全世界,英美媒體中,也見公允報道,但主流媒體往往受現實環境限制。巴勒斯坦控制的加沙危險,採訪有困難,記者只能在以色列殖民區採訪,所見之鏡頭,全是巴人火箭炮造成的損毀、以色列孩子的惶恐眼神,整體觀感就是偏向以色列。

著名歷史學家卡爾在其名著《甚麼是歷史》一書中道:看史料,先不要管寫什麼,要先了解是誰寫。讀新聞亦如是,搞清楚媒體之文化歷史政治經濟背景,閱讀內容時,亦留意其偏執,才能不被蒙蔽,更深層次了解各種資訊與觀點的來由。

新聞工作者,無疑有其專業守則,求證尋真;但實踐起來,常遇上難以抵抗的慣性與惰性。慣性,乃指傳媒機構的慣性運作,例如老闆的政治取向、賺錢至上的資訊取材、對政府資訊照單全收、對外國通訊社或中央電視台的全盤信任;惰性,則是受時間、環境、個人能力與勇氣所限,有時不加思索、捨難取易,未盡全力。

專業的新聞工作者,以監察政府、為弱勢發聲自詡;有時礙於慣性與惰性,往往變成監察弱勢、為政府與強者發聲。如此取態,政治風險低、還得到權貴稱頌;一時軟弱,就淪為強者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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