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July 19, 2011

有關吸煙


電視傳來新聞旁白,談政府加煙草稅的爭議,記者不停說「香煙加價」,「香煙銷路」如何,聽得人無名火起。

「香煙」二字,可能是歷來最成功的市場推廣洗腦傑作,廣告界高手從產品的名字入手,把明明很多人感到厭惡的煙味,說成「香」,把「香」字套上「煙」之前,潛移默化,精神轟炸,久而久之,大家感到若談「煙」而不加「香」字在前,總覺得怪怪的。此用法之泛濫程度,就連素以嚴謹中立的新聞媒體,亦不察其陰險,「香煙香煙」不停說,每天為煙草商賣廣告。

煙不僅不「香」,它對健康的危害,早已為醫學界證實,最大問題,是二手煙的遺害,吸煙者浪漫瀟灑在噴煙時,呼吸道的各種細菌病毒,如感冒傷風、肺結核桿菌、肺炎鏈球菌,各個家族的不同變種代表,都會排山倒海,附上煙的殘餘微粒,噴到別人身上頭上眼耳口鼻之上,這種行為,理應與隨地吐痰之為害相去不遠。

本人長期患有鼻敏感,對抽煙與煙味的厭惡,曾經到達一種歇斯底里的階段。當旁人在斗室內作狀沉思,輕呼煙圈,裝酷扮型;一縷異味濃煙傳來,我的即時反應就是打噴嚏,這種噴嚏,我會小心控制,不掩口鼻,肆意噴到吸煙人的頭上。吸煙者通常有點錯愕,又或怒目而視,我則繼續打我的噴嚏,絕不客氣。

太無禮貌嗎?這叫以眼還眼,符合博奕論一報還一報的基本要旨,也順應世界貿易組織提倡公平貿易的潮流。你用二手煙把你肺裡的各種細菌病毒噴給我;我用有力的噴嚏把本人呼吸道裡的其他劇毒回敬給你,正是合情合法合理、公平公開公正。

我自以為痛恨吸煙,已昇華至無恥而忘我的高度。原來歷史上有一位皇帝,曾憤以為文,洋洋數千字,鞭撻煙草,他是四百年前的英格蘭國王詹姆斯一世。當年歐洲人不知煙草為何物,煙草是發現新大陸後自美洲傳遍世界,詹姆斯初接觸,已感到無比噁心,他施加重稅,又寫了一篇奇文,名為《炮轟煙草》(A Counterblaste to Tobacco),行文不顧國王尊嚴,以謾罵姿態,質疑為何有教養的歐洲人,要從美洲的「蠻夷」與「野獸」學會抽煙,他可能是世上第一個仔細論述「二手煙」害處的人。結語一段,我很喜歡:

「這傳統,眼睛痛恨它,鼻子憎惡它,損害腦,危及肺,臭不可當,有如地獄冥河無底深潭的惡臭煙霧。」

禁煙也許太絕,政府可考慮澳洲的手法,規定煙的包裝上,印滿警告字句,不准有煙商的品牌商標,連商標的設計也不容出現,才可杜絕對人們煙草的幻想,抹掉「香」的錯覺。